RCEP技术贸易措施指南(出口纺织品服装)

2022年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覆盖东盟10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成员国覆盖了世界近三分之一的人口,出口总额约占全球总量的30%。2021年,我国向RCEP成员国出口纺织品服装5623.1亿元人民币,占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的27.6%。按国家统计,我国纺织服装十大出口市场中,RCEP成员国占5个,分别是日本、越南、韩国、澳大利亚和马来西亚,出口额分别为1295.1亿元、1137.8亿元、650.2亿元。分别为440.7亿元、419.3亿元,分别占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的6.4%、5.6%、3.2%、2.2%、2.1%。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1

2021年中国对RCEP成员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示意图

为更好落实商务部等六部门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指导意见中“更加关注和研究RCEP成员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要求(RCEP),我们现正在收集整理RCEP纺织服装技术性贸易措施,以期为纺织服装企业开拓RCEP市场提供指导。

日本

01 监管机构

日本纺织品服装进口监管机构主要包括厚生劳动省(MHLW)、经济产业省(METI)、消费者事务厅(CAA)和日本海关关税局。02 技术法规和标准

《家庭用品质量标签法》①和《纺织品质量标签规定》②规定了纺织品和服装质量标签的一般要求。详情参见JIS L 0001:2014纺织品洗涤和保养标签的识别③。《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法》④及其实施条例⑤对纺织品和服装中的有害物质进行了规定,并列出了有害物质的名称、适用产品和测试方法。《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标准大纲》⑥补充了限量要求。《关于部分修改化学物质评价和制造执行令⑦的行政令》规定,禁止进口含有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的纺织品和服装。消防法⑧第8-3条规定了某些纺织品和服装的燃烧性能和标签要求。详情请参阅日本消防协会相关资料⑨。产品责任法⑩规定,因产品缺陷(如断针)造成人员死亡、受伤或者财产损失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责任。此外,使用毛皮或皮革的纺织服装产品还需要符合《华盛顿公约》、《野生动物保护狩猎法》、《牲畜传染病控制法》、《濒危野生动物物种保护法》的要求。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2

03 合格评定程序

1、进口纺织品、服装经指定机构检测符合日本JIS工业标准后,即可在产品上加贴JIS标志,表明已获得日本工业标准调查协会的JIS认证。以下标志从左到右使用表示该产品符合JIS产品标准;符合加工技术标准的标志;符合 JIS 标准的标志,规定了性能、安全等某些特殊方面。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3

2、纺织品、服装还可以贴有自愿性合格标志,如SIF标志(日本纺织质量技术中心优质产品证书)、丝绸标志(国际丝绸纺织协会认证的产品由100%丝绸制成) )、大麻标志(日本亚麻、苎麻、黄麻纤维制造商协会优质产品证书)、SEK标志(日本纤维功能评估协会认证产品)和Q标志(Q标志委员会优质产品证书) 。3、日本经济产业省通过现场抽查、公开通报等方式进行市场监管,对不合格或未贴标签的纺织品服装将按照上述规定通知生产商或供应商进行整改。企业经营者未及时改正的,将按照日本产业标准化法的规定,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100万日元以下罚金。

04温馨提示

出口纺织服装企业应关注日本家用产品有害物质监管,特别是我国纺织服装强制性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如阻燃剂、杀虫剂、杀菌剂和防霉整理剂、全氟辛酸等。酸(PFOA)及其盐。日本要求24个月以下婴儿用品甲醛含量应小于16mg/kg,比我国GB 18401(20mg/kg)的规定更严格。也应引起注意。另外,日本对断针要求严格,进口服装必须通过断针检查。建议企业使用检针机加强检验。

越南

01 监管机构

越南纺织服装安全标准由科技部下属标准计量质量总局(stameq)制定,负责标准化、计量、生产力和质量管理。工贸部负责纺织服装安全监管。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认证、评价、检测机构的工商登记档案进行审核评估,部市场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直属省、市市场管理部门中央人民政府负责检查、管理和处理违反产品和商品质量法规的行为。进口纺织品、服装由海关放行。

02 技术法规和标准

越南纺织服装技术法规为qcvn: 01 / 2017 / BCT国家技术法规关于纺织品中甲醛和可分解为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含量(法规21 / 2017 / tt-bct⑪及后续修订07 / 2018 / tt-bct ⑫ 和 20 / 2018 / tt-bct ⑬)。商品标签规定⑭规定了在越南销售的商品的标签要求。标签必须用越南语书写,包括纤维成分、技术规格、警告信息、使用和储存说明、生产年份等。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4

03 合格评定程序

1、在越南市场销售的产品和商品必须符合qcvn:01/2017/BCT国家技术法规关于纺织品中甲醛和可分解为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含量的规定;根据科技部公告第28/2012/tt-bkhcn⑮号和公告第02/2017/tt-bkhcn⑯号,印制合格标志(CR标志)。2.越南进出口清关需要38 / 2015 / tt-btc ⑰、39 / 2018 / tt-btc ⑱、60 / 2019 / tt-btc ⑲和06 / 2021 / tt-btc ⑳日期规定的各种文件2021年1月22日。另外,由于新海关法的实施,原则上必须实行电子通关。

04温馨提示

越南对纺织品和服装中有害物质的限制比中国宽松。例如,36个月以下婴幼儿用品中甲醛要求不超过30mg/kg(我国为20mg/kg),22种偶氮物质不超过30mg/kg(24种偶氮物质不超过30mg/kg)。中国低于20mg/kg)。出口越南应重点关注qcvn:01/2017/BCT国家技术法规对纺织品中甲醛和可分解为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含量的要求,如合格标志、合格声明等。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2日

索取样本报告

留下您的申请以接收报告。